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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衡陽女子寧順華在五年內五次投訴離婚案,引起了線民的關注。記者8月3日從寧順華律師曹元澤處獲悉,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雙方離婚判决,但寧順華需要返還該男子陳定華的彩禮和紅包,共計8.5萬元。

這場艱難的離婚引起了人們的注意,該男子提出了超過97萬元的上訴

此前,寧順華的律師曹元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寧順華在2015年通過媒人結識了他的丈夫陳定華,並於2016年6月15日結婚登記。在收到證書後不久,該女子發現該男子有高利貸、賭博等行為,甚至毆打了寧順華。2016年底,該女子提出離婚上訴,但未獲成功。由於反復交涉,很難擺脫這段婚姻。媒體披露後,引起了我們的關注。

2021年4月30日,兩人之間的離婚案件開庭審理。寧順華在法庭上自願放弃了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地產的分割,法庭判决雙方離婚。5月28日,寧順華收到法院郵寄的民事上訴狀副本,這意味著該男子陳定華提出上訴。該男子要求法院改變判决不離婚,並要求寧順華賠償97萬多元的能源損失。當時,陳定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,“婚前,為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,他向親朋好友借了38萬英鎊,交給寧順華保管,可供商業使用,38萬英鎊屬於共同債務,寧順華應依法歸還。”陳定華還向寧順華提議贈送結婚禮物、紅包和珠寶,共計97萬餘元。

在離婚和分居期間,該男子多次被拘留

經法院調查,寧順華和陳定華是同一村的村民。2015年12月,他們被其他人介紹來確定他們的愛情關係。2016年6月15日,雙方自願在衡陽縣民政局登記結婚,婚後無子女。雙方登記結婚前後,華為寧順華陳丁買了一枚戒指、一條金項鍊、一隻手鐲和一對耳環。

2016年10月,陳定華登記了一套婚前購買的房屋的所有權,該房屋位於湖南省衡陽市鄭翔區解放路,雙方共有。同年11月,陳定華投資裝修該房屋。自2016年底以來,寧順華和陳定華一直在為瑣事爭吵。寧順華已經離家出走,雙方已經開始分離。

在分居期間,陳定華對寧順華採取了口頭脅迫等極端行為,並多次與寧順華及其家人發生肢體衝突。囙此,陳定華多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。

自2016年12月以來,寧順華已四次提出離婚申請,均被駁回。2020年7月7日,雙方約定在衡陽縣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,未果,寧順華於2021年3月3日再次提出離婚申請。

2021年4月17日,陳定華因向寧順華的兄弟發送恐嚇簡訊,被衡陽縣警察局行政拘留10天。同年4月20日,寧順華申請人身安全令,法院依法對人身安全令作出裁决。在一審中,寧順華自願放弃共有財產的分割,並表示願意歸還陳定華的戒指、金項鍊、手鐲和耳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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