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選擇離婚,請向您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法院提交投訴和其他相關資料。 你可以立案起訴。
法庭離婚訴訟費是多少
離婚案件,每件10-50元; 如果涉及財產分割,如果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,則不收取額外費用。 超過1萬元的,加收1%的訴訟費; 案件終結時,由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用由誰負擔。
家庭財產案件的費用應根據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。 價值低於1000元的,每件收費50元,按4%收取1000-50000元,即標的物×4%+10元; 從5萬元到10萬元,按3%收取,即標的物×3%+510元; 10萬元至30萬元按2%收取,即標的物×2%+1510元; 20萬元至50萬元按1.5的費率收取,即標的物×1.5%+2510元; 50萬至100萬元為1%,即目標×1%+5010元; 超過100萬元按0.5收取,即標的物×0.5%+10010元。
離婚訴訟的第一步是寫一份民事訴狀
起訴書的第一部分應當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國籍和住所。
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.離婚請求; b、育兒; c、財產應當依法分割。
第三部分是事實和原因,包括何時結婚,何時生孩子,為什麼離婚。 最好列印投訴,但最後一部分必須手寫簽名。
第二步是在法院的備案法院辦理備案手續
到相應的基層法院(區、縣法院)起訴,到備案法院辦理備案手續;
立案時提交的資料包括:起訴書2份,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影本2份(至少自帶),結婚證原件和影本2份,子女戶籍或出生證原件。 如果有需要法院分割的財產,還應攜帶相關的財產證據,如房地產證、機動車駕駛證等。需要提供兩份證據,一份放在法院檔案中,另一份交給另一方。
第三步是支付
立案法院經審查後,應當在指定日期前向法院繳納訴訟費用。
第四步:提交相關材料後,等待通知
將付款帳單和資料送交法院備案、回家等通知。 法庭將安排審理你的案件,並將請願書、證據和其他資料的副本送達被告。 送達被告人後,法院將通知開庭時間,耐心等待法官通知開庭或相關事宜。 在法院通知後,你可以去法院領取聽證傳票。 但是,在開庭前,法院可以要求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。
第五步是開庭並做出判决
如果在法院進行的調解中調解失敗,法院將開庭,如果聽證會仍然無法調解,法院將做出判决,並最終發佈民事判决。
離婚可以决定,也可以不决定。 一般來說,如果被告在第一次提出離婚訴訟時不同意離婚,法院將决定不允許離婚。 然而,離婚可以在判决生效六個月後再次提起訴訟。 如果你再次起訴,法院將决定這次準予離婚。 判决生效後,雙方解除婚姻關係。